强化信用的社会共治: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
法律社会学认为,通过法律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需要引入多元主体,充分发挥国家“硬法”与社会规范等“软法”的优势,实现软硬法共治。资本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旨在建立一个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其基本路径是加强社会共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元手段并用的信用治理格局。
在这一过程中,监管部门不仅要依靠正式的立法规范实施有效的信用监管,还需借助非正式的社会合作强化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法律社会学的立场提醒我们,忽视非正式合作可能导致法律增多但社会秩序反而减弱的局面。因此,形成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主要通过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等机制来实现:
1. 企业自治:作为资本市场信用建设的基础,企业自治不仅是传统公司治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等机制的延续,还需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和信用风险应对机制。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完善信用承诺机制,为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提供依据。
2. 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应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构建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乃至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充分实现行业自律规范的效果。
3. 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和资本市场公益诉讼机制,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构建一个多元共治的信用体系,不仅能够提升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还能增强社会的整体信任度,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一路径不仅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也是实现资本市场长期繁荣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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