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市场监管与信用建设的深度融合
在市场监管领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任务。为此,相关政策和法规将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市场监管领域,纳入严重失信监管范围名单中。通过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着力解决群众痛点、治理难点,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在食品领域,针对一系列严重违法行为,如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均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针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疫苗),生产、进口、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含疫苗),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也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这些措施不仅强化了市场监管的力度,还通过信用机制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更有效地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
总之,通过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强化市场监管与信用建设的深度融合,可以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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